自学考试体制改革试点专业是福建省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根据福建省自学考试发展的新形势,选择一些自学难度较大,经济建设又急需人才的部分专业进行开考模式的改革试点。这类试点专业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体制改革试点专业”,也被社会称为“小自考”专业。

什么是自学考试体制改革试点专业

什么是体制改革试点专业

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体制改革试点专业俗称小自考,属于面向高校开考专业,每年有1月、4月、7月和10月四次考试机会,由主考院校组织全日制助学辅导,学校收取一定辅导费,选择“试点专业”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主考学校组织的助学辅导(含校内、校外),由主考学校统一办理报考手续。

体制改革试点专业经过全国自考办批准,在福建省自考办统一组织下,考生完成考试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考试,取得合格成绩,颁发由省自考委和主考学校联合署印、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其证书的使用效力与所有自学考试专业的毕业证书完全一样。

试点专业每年1、4、7、10月考试,考试机会比较非“试点”的自学考试专业多,且由于有了助学辅导,毕业周期因此大为缩短。鉴于“试点专业”大多为实用性很强,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在社会上信誉又比较高,因此,深为用人单位和广大就业前的年轻考生和家长欢迎。

试点专业脱产助学班:每年7-8月招生,9月中旬开学。部分专业的业余助学班则常年招生。收费按省物委有关规定执行。

体制改革试点专业和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区别

1、学籍管理不同。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生只需在县区自考办报名即取得考籍,试点专业考生则在主考院校报名后,考籍档案在主考院校或省教委备案。

2、学习形式不同。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主要是考生自学,也可选择助学单位辅助学习;试点专业一般要在经省考委评审通过的高等院校报读相关专业,学习时间地点相对集中。

3、考试时间不同。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由省考试院在每年的4、10月组织两次考试,可重复报考;试点专业除统考科目与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试时间一样外,其余都是校考,一般在1、7月份,考试一般由主考院校自行安排,相对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