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在上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法学本科段中,考生需要应考的课程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专升本),以及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合同法、公司法、侵权责任法等专业科目。
专业报考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只要在上海市居住或工作,无论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如何,也无论此前受教育程度高低,都可以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安排的时间与地点办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报名手续。需要注意的是,申请该专业毕业时,考生必须提交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更高层次的毕业证书。
学历层次及规格
该专业名称为法学,属于专升本层次。按规格要求,考试课程总数不能少于16门,总学分不能少于73学分。具体分为两部分:必设课程共9门,合计41学分;选设课程不少于7门,学分不少于32学分。与考试课程相关的实践考核环节,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
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该专业面向社会与经济发展需求,培养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要求学生具备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与社会责任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拥有扎实的法律专业功底、熟练的职业技能和良好的职业品行,同时具备法律基础知识、良好的沟通与文字表达能力和法律信息收集处理能力,毕业后可在党政机关及企业从事法律实务等工作。
在能力要求上,本专业要求掌握民商法、刑法、行政法、国际法等学科的基本理论与知识,能分析并解决疑难法律问题,熟练进行信息梳理和文字材料整理,并能将理论运用到实际法务工作中。具体包括以下七项:
1.掌握民商法、经济法和行政法等部门法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2.掌握法律信息收集与处理等技能的操作方法;
3.具备拟写专业法律文书的基本能力;
4.具有一定跨部门法分析和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
5.了解法学学科的理论前沿与发展动态;
6.具备一定的法学科学研究与实际工作能力,满足法律职业的工作需求;
7.拥有学习新知识、新技能的能力以及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课程与学分设置
课程 类别 | 序号 | 课程 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考试 方式 | 考试 类别 | 备注 |
公共 基础课 | 1 | 1504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3 | 笔试 | 必 考 | 必考为 8门课程, 累计38 学分(1-8) |
2 | 15043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3 | ||||
3 | 15044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3 | ||||
4 | 13000 | 英语(专升本) | 7 | ||||
专业 核心课 | 5 | 00247 | 国际法 | 6 | |||
6 | 13702 | 国际经济法 | 6 | ||||
7 | 00230 | 合同法 | 5 | ||||
8 | 00227 | 公司法 | 4 | ||||
9 | 14081 | 侵权责任法 | 4 | ||||
推荐 选考课 | 10 | 00226 | 知识产权法 | 4 | 选 考 | 选考不少 于7门课程, 且累计不 低于32学 分(9-16) | |
11 | 13144 | 犯罪学 | 6 | ||||
12 | 00258 | 保险法 | 3 | ||||
13 | 00249 | 国际私法 | 4 | ||||
14 | 13969 |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 | 4 | ||||
15 | 13143 | 税法 | 5 | ||||
16 | 00024 | 普通逻辑 | 4 | ||||
17 | 00261 | 行政法学 | 5 | ||||
18 | 05679 | 宪法学 | 4 | 加 考 | 非法律专 业专科及 以上毕业 生报考本 专业本 科,须加 考科目 (17-21) | ||
19 | 05677 | 法理学 | 7 | ||||
20 | 00242 | 民法学 | 7 | ||||
21 | 00245 | 刑法学 | 7 | ||||
22 | 00243 | 民事诉讼法学 | 5 | ||||
| 23 | 06999 | 毕业论文 | 不计学分 |
| 必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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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法律专科毕业生需修16门课程,总学分不低于73学分;非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生需修21门课程,总学分不低于103学分;非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需修18门课程,总学分不低于90学分(公共基础课不计算在内)。
其他必要的说明
1.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自考含在内)其他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法学(专升本)时,必须加考法律事务(高职专科)中的5门课程:法理学(05677)、宪法学(05679)、刑法学(00245)、民法学(00242)和民事诉讼法学(00243)。
2.毕业条件分三类:法律专科毕业生,考试课程不得少于15门,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非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生,考试课程不得少于20门,总学分不低于100学分;非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考试课程不得少于17门,总学分不低于87学分(均不含公共基础课),并且论文须通过答辩才能毕业。
3.毕业论文属于本科阶段的必修内容,选题范围限于所学专业的课程内容,篇幅通常在8000字上下。论文必须由应考者独立完成,要求观点明确、结构合理、论述有据、文字通顺。
4.学位授予方面,符合《华东政法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所列条件的考生,可被授予学位。
5.免考英语的考生,在完成全部考试计划后只颁发本科毕业证书,不授予学位。
小编寄语:愿你以法为尺、以学为舟,在求知路上稳步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