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福建自考工程造价专业(本科)考试科目主要有工程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务、工程经济学、工程造价管理、安装工程技术计量与计价、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合同(含FIDIC条款)、习概、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等。
专业报考条件
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限制,无高等教育学历的考生应先报考专科专业,具有专科或专科以上层次学历证书的考生,可直接报考专升本专业。
学历层次及规格
福建自考工程造价专业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层次,土木工程类各专业专科毕业生均可直接报考本专业,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也可报考本专业,但需要具有建筑工程识图、建筑工程施工与管理等本专业所需的基础知识。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注重考核应考者掌握基础知识的程度,以及应用基础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故其专业培养规格与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本科水平相一致,但专业课程设置更加合理,突出培养考生对所学知识的实际应用能力。凡取得本专业所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成绩和规定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毕业设计设计答辩达到规定要求者,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的,按照主考学校有关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可申请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程造价专业培养目标是把学生培养成能适应二十一世纪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和良好的社会责任感,掌握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的管理、经济和法律等方面的的基础知识与应用能力,能够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咨询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从事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全过程和全面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
福建自考工程造价专业(本科)要求了解工程造价与工程经济分析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具备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工程造价管理、编制各类造价文件的专业能力。主要包括:
1.掌握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以及投标报价文件以及全过程造价控制等方面的基本方法和技术。
2.具有综合利用管理科学、信息技术和工程方法以及法律法规解决工程造价管理相关问题的基本能力。
3.熟悉工程造价管理等方面的基本政策、法规和规范,了解工程造价专业的发展动态和相近学科的一般知识。
4.具备对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的新知识、新技能、新材料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5.具有运用信息化技术(BIM)对工程造价进行管理的专业能力。
6.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与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工程伦理意识和健康的价值观。
7.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课程与学分设置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课程类别 | 学分 | 考核方式 | 考试类型 |
|---|---|---|---|---|---|---|
1 | 10993 | 工程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必设1 | 6 | 笔试 | 国考 |
2 | 1504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必设1 | 3 | 笔试 | 国考 |
3 | 15043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必设1 | 3 | 笔试 | 国考 |
4 | 15044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必设1 | 3 | 笔试 | 国考 |
5 | 04228 |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务 | 必设2 | 5 | 笔试 | 省考 |
6 | 04624 | 工程经济学 | 必设2 | 4 | 笔试 | 国考 |
7 | 10633 | 工程造价管理 | 必设2 | 6 | 笔试 | 省考 |
8 | 13279 | 安装工程技术计量与计价 | 必设2 | 5 | 笔试 | 省考 |
9 | 13280 | 安装工程技术计量与计价(实践) | 必设2 | 1 | 实践 | 省考 |
10 | 13648 | 工程项目管理 | 必设2 | 5 | 笔试 | 国考 |
11 | 13649 | 工程项目管理(实践) | 必设2 | 1 | 实践 | 省考 |
12 | 13817 | 建设工程合同(含FIDIC条款) | 必设2 | 6 | 笔试 | 省考 |
13 | 11937 | 工程造价管理毕业论文 | 必设3 | 0 | 论文答辩 | 省考 |
14 | 03893 | 工程建设法规 | 选设 | 2 | 笔试 | 省考 |
15 | 11128 | 施工组织设计 | 选设 | 3 | 笔试 | 省考 |
16 | 11129 | 施工组织设计(实践) | 选设 | 1 | 实践 | 省考 |
17 | 13000 | 英语(专升本) | 选设 | 7 | 笔试 | 国考 |
18 | 13622 | 工程成本规划与控制 | 选设 | 4 | 笔试 | 省考 |
19 | 13623 | 工程成本规划与控制(实践) | 选设 | 1 | 实践 | 省考 |
20 | 13633 | 工程定额原理 | 选设 | 4 | 笔试 | 省考 |
21 | 13650 | 工程项目评估 | 选设 | 4 | 笔试 | 省考 |
22 | 13651 | 工程项目评估(实践) | 选设 | 1 | 实践 | 省考 |
专业备注:
1.本专业考试课程16门,总学分75学分。
2.课程“工程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10993)”(6学分)可以用两门“笔试”课程学分顶替,要求达到6学分及以上。
3.课程“英语(专升本)”(7学分)可以用两门“笔试”课程学分顶替,要求达到7学分及以上。
4.课程“工程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6学分)可以用两门“笔试”课程学分顶替,要求达到6学分及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