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湖北自考法学专业(本科)考试科目包含《习概》《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英语(专升本)》《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合同法》《公司法》《侵权责任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犯罪学(一)》《知识产权法概论》《证据法学》《商法》《在线模拟法庭》《商事法律诊所》等。
专业学历层次及规格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学(专升本)专业的学历层次为本科,学科门类为法学,专业类为法学类。
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合格课程门数16门(其中考试课程相关的实践考核环节部分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其总学分72学分。
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相应课程合格成绩且达到规定学分要求,实践环节和毕业环节考核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经审核通过,由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法学专业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副署,国家承认学历。符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主考学校按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主考学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助学)、华中农业大学(助学)、武汉理工大学(助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助学)、武汉科技大学(助学)、中南民族大学(助学)、湖北经济学院(助学)、湖北师范大学(助学)、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助学)
专业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湖北自考法学专业(本科)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有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功底、熟练的法律职业技能和良好的法律职业品行,掌握法律基础知识,具备良好的沟通和文字表达能力,具备法律信息收集与处理能力,能够在党政机关和企业从事法律实务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湖北自考法学专业(本科)要求掌握民商法、刑法、行政法、国际法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分析与解决疑难法律问题以及熟练进行信息梳理与文字材料整理的基本能力,具有将理论知识运用于相关法务工作的实际应用能力。主要包括:
1.掌握民商法、经济法和行政法等部门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法律信息收集与处理等技能的操作方法;
3.具有处理专业法律文书拟写的基本能力;
4.具有一定跨部门法分析和解决法律事务问题的能力;
5.了解法学学科的理论前沿与发展动态;
6.具有一定法学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满足法律职业的工作需求;
7.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课程设置与学分
专业名称:法学(专升本) 专业代码:030101K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备注 |
1 | 1504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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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5043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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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5044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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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3000 | 英语(专升本)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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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00247 | 国际法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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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3702 | 国际经济法 | 6 | 学位课程 |
7 | 00230 | 合同法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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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00227 | 公司法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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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4081 | 侵权责任法 | 4 | 学位课程 |
10 | 00220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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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00235 | 犯罪学(一)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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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06941 | 知识产权法概论 | 4 | 学位课程 |
13 | 00229 | 证据法学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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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00808 | 商法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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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15056 | 在线模拟法庭(实践)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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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15055 | 商事法律诊所(实践)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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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14850 |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 | 不计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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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要求
1.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是为了实现专业规格要求和课程考试目标,对应考者进行基本技能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考核。
主要包括:在线模拟法庭(实践)4学分、商事法律诊所(实践)4学分。
2.完成毕业论文。论文选题范围限定在法学专业领域,要求具有一定探索性和创新性,且有重要的理论指导和意义,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和专业培养目标定位;须运用本专业所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实事求是地分析和解决研究问题。论证逻辑严密,概念精准,数据准确可靠,结论正确,符合写作的要求和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