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江苏自考旅游管理专业(本科)考试科目包含习概、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英语(专升本)、日语(专升本)、线性代数(经管类)、经济学原理(中级)、管理学原理(中级)、旅游接待业、旅游目的地管理、旅游消费者行为、旅游资源规划与开发、旅游企业投资与管理、旅游地理学、旅游策划等。
专业报考条件
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等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注册报考本专业。
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
1.培养目标
江苏自考旅游管理专业(本科)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具备较高的现代管理理论素养和系统的旅游管理专业知识,具有国际视野、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能够在各类旅游相关企事业单位以及教育研究机构从事经营、管理、策划、咨询、服务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2.基本要求
在政治思想方面:要求应考者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服务。
在业务知识和能力方面:要求应考者掌握旅游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获得旅游经营管理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分析和解决旅游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主要包括:
(1)掌握旅游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科学的学习和思维方法,具有运用旅游管理专业知识和相关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及一定的创新思维能力;
(3)熟悉国家旅游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4)了解国内外旅游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趋势;
(5)具备良好的外语基础和一定的国际交流能力;
(6)掌握创业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基础和创业能力。
学历层次与规格
本专业为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层次,在总体上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相应专业的本科水平一致。
本专业各门课程采用学分计算,各门课程考试采用百分制计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后,获得该课程学分。
凡持有具备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15门课程的合格成绩,累计达到73学分,毕业论文考核成绩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旅游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证书。
凡符合主考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应考者,可按规定向主考学校申请学士学位,经主考学校学位委员会评审通过后由主考学校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证书。
考试课程与学分
| 序号 | 课程代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
|---|---|---|---|---|
| 1 | 1504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3 | |
| 2 | 15043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3 | |
| 3 | 15044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3 | |
| 4 | 13000 | 英语(专升本) ♦ | 任选一门 | 7 |
| 4 | 14970 | 日语(专升本) ♦ | 7 | |
| 5 | 04184 | 线性代数(经管类) | 4 | |
| 6 | 13887 | 经济学原理(中级) | 6 | |
| 7 | 13683 | 管理学原理(中级) ♦ | 6 | |
| 8 | 13997 | 旅游接待业(实践) | 2 | |
| 8 | 13996 | 旅游接待业 | 3 | |
| 9 | 14000 | 旅游目的地管理 | 5 | |
| 10 | 14002 | 旅游消费者行为 | 6 | |
| 11 | 14003 | 旅游资源规划与开发 ♦ | 3 | |
| 11 | 14004 | 旅游资源规划与开发(实践) | 2 | |
| 12 | 00198 | 旅游企业投资与管理 ♦ | 4 | |
| 13 | 05034 | 旅游地理学 | 5 | |
| 14 | 03533 | 旅游策划 | 6 | |
| 15 | 04929 | 旅游市场营销 ♦ | 5 | |
| 16 | 10227 | 旅游管理毕业论文 | 0 | |
| 学分合计 | 不少于73学分 | |||
课程中以 ♦ 结尾的为学位课程,学位授予条件按主考学校学士学位授予相关文件执行。
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要求
1.含实践的课程及实践所占学分:旅游接待业(2)、旅游资源规划与开发(2)。
2.理论课程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该课程的实践考核。
3.实践性环节的内容、要求和考核办法,由各门课程的自学考试大纲规定,实践性环节的考核由主考学校负责实施。
4.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须按照主考学校的要求撰写毕业论文,毕业论文完成后由主考学校组织评阅答辩。毕业论文采用等级制计分,成绩分为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合格(60—69分)、不合格(60分以下)。
其他必要说明
1.参加本专业相关课程学习需具有管理学、旅游学概论等本专业所需的基础知识。
2.笔试课程使用的教材及考试大纲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当次考试公布的信息为准,实践课程使用的教材及考试大纲以主考学校当次考核公布的信息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