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代码:081101;专业名称:水利水电工程

原专业代码:080902;原专业名称: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课程
类别
课程
序号
课程
代码
课程名称课程
学分
备注最低学分/
学分小计
公共基础课1*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 16/30
2*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 
3*00015英语(二)14选考不低于10 学分;申请学位者英语
(二)必考。
406779应用写作学5
508118法律基础5

专业

核心课

6*02459水利工程经济与经营管理4学位课程35/35
 
7
*02464水工建筑物6 
学位课程
*02465水工建筑物(实践)1
 
8
*02466水电站(含水利机械)6 
学位课程
*02467水电站(含水利机械)(实践)1
9*02460工程质量与进度控制4 
10*02463水利规划4 
1106219建筑工程管理与法规4 
1204856计算机辅助设计(实践)5 

推荐

选考课

1300054管理学原理6  
1400321中国文化概论5 
1503291人际关系学6 
1600353现代科学技术概论4 
1700483科学思维方法论7 
1803297企业文化6 
毕业
考核
 
19
 
99045
 
水利水电工程毕业考核
不计
学分
  
其他要求

合格课程总学分不低于70 学分,合格课程门数(不含毕业考核)不少于13 门,毕业考核合格及以上;申请学位者英语(二)必考。

选考课可从推荐选考课中选考,也可从同层次选考课程库中,或湖北省自学考试现行开考的同层次其他专业中,自主选择与本专业课程名称及代码不相同的理论课程考试,达到学分规定要求。

说明:“*”表示原专业考试计划已设课程。

停考说明:自2025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未毕业的在籍考生按停考专业课程顶替方案报考相应课程,符合毕业条件办理本专业毕业证书或转入相应专业继续报考,符合转入专业毕业条件办理转入专业毕业证书,自2026年起,不再颁发上述停考专业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