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出申请
1.办理时间
2025年3月3日至5日(系统提供服务时间为每天8:30至20:00),3月5日20:00后系统转出申请功能关闭,该项业务停止办理。
考生提交转出申请并交费确认后,考生的转考电子档案将统一通过国家转考平台转出,转出目的省市是否接收及审核结果一般可于申请当月月底公布。考生可通过“自考考生服务平台”—“转考申请”—“转出申请”查询结果。
2.材料格式
(1)JPG格式。
(2)照片大小为50—500KB。
(3)请确保所上传的照片清晰。
3.办理流程
4.收费标准
根据津价费〔2001〕244号文件规定,办理转出手续的考生需交纳复查考试成绩费10元/次。
二、转入申请
1.办理时间
2025年3月24日至26日(系统提供服务时间为每天8:30至20:00),3月26日20:00后系统转入申请功能关闭,该项业务停止办理。
考生提交转入申请并交费确认后,审核结果一般将于申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自考考生服务平台”—“转考申请”—“转入申请”查询结果。
2.办理流程

3.收费标准
根据津价费〔2001〕244号文件规定,办理转入手续的考生需交纳复查考试成绩费10元/科。
4.注意事项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入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转考电子档案将退回原转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