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就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发布考前温馨提示。考试定于4月15日至16日进行,上午时段为9:00至11:30,下午时段为2:30至5:00。

准考证打印

考生须在4月12日至14日登录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网址:zk.ahzsks.cn)打印准考证。

答题要求

安徽省自学考试实行网上评卷,考生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因笔迹信息采集需要,考生还须在答题卡指定区域认真誊抄规定内容;不按规定誊抄笔迹的,考试成绩无效。考前请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和《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答题卡填写注意事项》。

考试院提醒事项

  • 提前到达考点,以免耽误考试。
  • 赴考出行时做好个人防护。考试期间建议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接受身份核验时须摘掉口罩,不得因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试期间如出现身体异常情况,应及时向考试工作人员报告并服从考点安排;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
  • 携带打印好的准考证、居民身份证,以及2B铅笔、0.5mm黑色墨迹签字笔、橡皮擦等考试所需文具。手表、手机、智能手环、试题、试卷、稿纸等非考试用品不得带入考场。
  • 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

违规处理规定

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对国家教育考试中违规违纪行为的界定及处罚作了明确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为他人提供作弊器材或帮助、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这三种情况,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对违纪、作弊的考生,除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外,违纪处理结果还将记入考生的毕业生登记表。请考生认真学习掌握相关规定,避免因不了解考试纪律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本提示由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于2023年4月3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