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转考和实践性环节考核网上申请工作定于9月4日至8日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网时间
9月4日9∶00至8日17∶00。
二、办理渠道
考生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上查询各项工作办理条件及要求,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免考、转考申请和实践性环节考核(论文答辩)报名并缴费。
三、免考申请
(一)考生在内蒙古自治区取得一门以上合格课程成绩后方可申请免考,在网上提交免考所需证书信息及图像并缴费,图像要完整、清晰。英语和计算机等相关等级证书须在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www.neea.edu.cn/)上可查询,相关学历证书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可查询。
(二)如免考依据网上不可查询,例如包含课程名称、成绩及考试形式等内容的《学籍登记表》,则需考生在网上申请缴费后,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地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现场核验。
(三)免考申请收费标准为45元/科。考生要认真阅读、理解《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研判自己是否符合免考条件,不要盲目申请。
四、转考申请
(一)申请跨省转出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自学考试栏目的报名报考系统,选择区外转考,按照提示流程选择转出省市、转出课程并缴费,转考收费标准为10元/科。考生要按照转入省市规定的时间及方式查询、确认自己的转考信息。注意:考生在申请转考前应当认真阅读、理解转入省市转考规定。
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
(二)从外省转入的考生,须在内蒙古自治区取得一门及以上合格课程成绩后,方可把外省市合格课程成绩转入(未通过理论课程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论文答辩成绩及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等不得转入)。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名称要与内蒙古自治区专业考试计划中的课程名称相同,转入后应当按照自治区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入考生应当在自治区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三)自治区内各盟市之间不需要申请转考。
五、实践性环节考核(论文答辩)网上报名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自学考试栏目的报名报考系统,选择实践环节考核,按提示流程进行网上报名、缴费,报名费标准为30元/科。如未能按时缴费,视为放弃本次报考申请。网上缴费仅为实践课程报名费,实践课程考核费用由主考学校按有关主管部门规定核收。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要主动与主考学校联系,确定考核时间、地点、方式等,并及时参加考核(联系方式见自学考试栏目的主考院校联系方式)。考生参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毕业综合考试的条件,按照主考学校要求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