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想报考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会计学专业的考生,需要面对的核心课程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英语(专升本)、线性代数(经管类)、财务会计(中级)、管理学原理(中级)、经济学原理(中级)、审计学、管理会计、会计案例分析、会计理论专题、会计信息系统、内部审计、税务会计与税务筹划等。
专业培养目标
该专业面向本科阶段学习者,目标是造就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这类人才应具备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能够适应社会与经济发展的需要。
具体而言,学习者要打好会计学方向的知识与能力基础,掌握会计师应具备的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并熟悉“互联网+”环境下的会计服务模式,毕业后可在工商企业、金融企业、中介机构、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承担会计相关工作,成为应用型人才。
专业基本要求
在学业要求上,本专业强调掌握会计及经济管理领域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能在“互联网+”环境下提供会计服务,并具备分析和处理会计实际问题的应用能力。具体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掌握会计学、公司理财、审计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二,掌握会计学分析的基本方法与技能;
三,熟悉国家会计准则,了解国际会计惯例等方面的基本政策和法规;
四,了解现代会计学的理论前沿、应用前景、发展动态、行业需求和国际趋势;
五,具有一定的会计学领域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满足会计行业的工作需求;
六,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信息获取能力,以及分析和解决会计问题的基本能力;
七,具备较强的学习新知识、新技能的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学历层次与规格
该专业属于本科层次。申请毕业时,考生必须持有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学业实行学分制管理。各门课程考试按百分制评分,取得60分及以上即为合格,课程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按照考试计划的规定,本专业须完成的考试课程为15门(与考试课程相关的实践考核环节部分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总学分为73学分。
凡依照考试计划取得相应课程的合格成绩并达到规定学分,毕业环节及其它实践性环节考核合格,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经考生申请、审核符合毕业要求后,由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会计学专业本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副署,国家承认学历。
符合主考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考生,可按规定向主考学校申请学士学位,经主考学校评审通过后获得授予。
课程设置与学分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备注 |
1 | 1504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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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5043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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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5044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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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3000 | 英语(专升本)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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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04184 | 线性代数(经管类)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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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3140 | 财务会计(中级)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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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3683 | 管理学原理(中级)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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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3887 | 经济学原理(中级)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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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00160 | 审计学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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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08119 | 管理会计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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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13750 | 会计案例分析(实践) | 4 | 实践考核 |
12 | 13751 | 会计理论专题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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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13752 | 会计信息系统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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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53 | 会计信息系统(实践) | 2 | 实践考核 | |
14 | 14034 | 内部审计 | 5 | 实践考核 |
15 | 10625 | 税务会计与税务筹划 | 4 | 实践考核 |
16 | 06999 | 毕业论文 | 不计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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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学分 | 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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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要求
一、含实践的课程及对应学分如下:
(1)会计信息系统(实践)为2学分;
(2)会计案例分析(实践)为4学分。
二、实践性环节的具体内容、要求及考核办法,以各门课程的考试大纲为准,考核工作由主考学校负责组织与实施。
三、对于同时包含理论考试与实践环节考核的课程,考生必须两个部分均取得合格成绩,才能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四、全部课程考试合格之后,考生须按主考学校的要求撰写毕业论文,论文完成后由主考学校组织评阅与答辩。
其它说明
一、依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调整自学考试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6个专业部分课程的通知》:2026年11月30日前,考生可在“14033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与“14034内部审计”两门课程中任选一门报考;自2026年12月1日起,只能报考“14034内部审计”。已取得“14033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合格成绩的考生,可用该成绩顶替“14034内部审计”课程。
二、同样在2026年11月30日前,考生可在“14159商业伦理与企业社会责任”与“10625税务会计与税务筹划”两门课程中任选一门报考;自2026年12月1日起,只能报考“10625税务会计与税务筹划”。已取得“14159商业伦理与企业社会责任”合格成绩的考生,可用该成绩顶替“10625税务会计与税务筹划”课程。
三、参加本专业相关课程学习,需具备基础会计学、财务管理学等本专业所需的基础知识。
四、笔试课程使用教材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当次考试公布的信息为准;实践课程使用教材以主考学校当次考核公布的信息为准。
五、有意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可提前关注主考学校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请的相关规定。
小编寄语:愿你在书页与努力之间,一步步靠近心中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