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江苏自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本科)考试科目包含习概、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英语(专升本)、艺术概论、现代设计史、色彩构成、字体设计(本)、版面设计(本)、图形创意、招贴设计、包装设计(本)、书籍设计(本)、视觉形象识别系统设计等。
专业报考条件
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等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注册报考本专业。
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
1.培养目标
江苏自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本科)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掌握视觉传达设计方面的基本知识、核心理念以及综合的视觉设计及策划能力,能在广告、出版、媒体等多种行业或企事业单位从事平面设计、插图设计、书籍设计、包装设计、视觉形象识别系统设计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2.基本要求
在政治思想方面:要求应考者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纪守法,具
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服务。在业务知识和能力方面:要求应考者掌握视觉传达设计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图形创意设计及其系统化运用等方面的基本能力,具有平面设计、插图设计、书籍设计、包装设计、视觉形象识别系统设计等方面的实际应用能力。主要包括:
(1)掌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图形创意设计及其系统化运用方法;
(3)具有平面设计师的基本素养和实践能力;
(4)熟悉国家文化艺术领域以及广告宣传、媒体等相关行业的基本政策和法规;
(5)了解视觉传达设计领域的发展动态和应用前景;
(6)具有一定科学研究与实际工作能力,满足从事视觉传达设计相关职业的工作需求;
(7)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学历层次与规格
本专业为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层次,在总体上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相应专业的本科水平一致。
本专业各门课程采用学分计算,各门课程考试采用百分制计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后,获得该课程学分。
凡持有具备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15门课程的合格成绩,累计达到72学分,毕业论文考核成绩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本科毕业证书。
凡符合主考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应考者,可按规定向主考学校申请学士学位,经主考学校学位委员会评审通过后由主考学校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证书。
考试课程与学分
| 序号 | 课程代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
|---|---|---|---|---|
| 1 | 1504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3 | |
| 2 | 15043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3 | |
| 3 | 15044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3 | |
| 4 | 13000 | 英语(专升本) ♦ | 7 | |
| 5 | 00504 | 艺术概论 | 4 | |
| 6 | 05424 | 现代设计史 | 3 | |
| 7 | 14133 | 色彩构成 ♦ | 5 | |
| 8 | 14748 | 字体设计(本) | 4 | |
| 9 | 13283 | 版面设计(本) ♦ | 6 | |
| 10 | 05421 | 图形创意 | 4 | |
| 11 | 14649 | 招贴设计 | 4 | |
| 12 | 13288 | 包装设计(本) | 6 | |
| 13 | 14249 | 书籍设计(本) | 4 | |
| 14 | 14230 | 视觉形象识别系统设计 ♦ | 7 | |
| 15 | 10177 | 设计基础 | 考英语者, 选考不少于 2门课程, 不少于12学 分;不考英 语者全选。 | 6 |
| 16 | 09234 | 计算机辅助设计 (PHOTOSHOP、CORELDRAW) (实践) | 6 | |
| 17 | 07072 | 企业形象设计(CIS) | 7 | |
| 18 | 10331 | 视觉传达设计毕业论文 | 0 | |
| 学分合计 | 不少于75学分 | |||
课程中以 ♦ 结尾的为学位课程,学位授予条件按主考学校学士学位授予相关文件执行。
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要求
1.含实践的课程及实践所占学分:色彩构成(5)、字体设计(本) (4)、版面设计(本)(6)、图形创意(4)、招贴设计(4)、包装设计(本)(6)、书籍设计(本)(4)、视觉形象识别系统设计(7)、设计基础(6)、计算机辅助设计(PHOTOSHOP、CORELDRAW)(6)、企业形象设计(CIS)(7)。
2.实践性环节的内容、要求和考核办法,由各门课程的自学考试大纲规定,实践性环节的考核由主考学校负责实施。
3.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须按照主考学校的要求撰写毕业论 文,毕业论文完成后由主考学校组织评阅答辩。毕业论文采用等级制计分,成绩分为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合格(60—69分)、不合格(60分以下)。
其他必要说明
笔试课程使用的教材及考试大纲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当次考试公布的信息为准,实践课程使用的教材及考试大纲以主考学校当次考核公布的信息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