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在上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视觉传达设计本科阶段的考核科目涵盖习概、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以及艺术概论、现代设计史等理论课,还有色彩构成(实践)、字体设计(实践)、版面设计(实践)、图形创意(实践)、招贴设计(实践)、包装设计(实践)、书籍设计(实践)、视觉形象识别系统设计(实践)等多门实践课程。
该专业的设立,回应的是现代设计行业对兼具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人才的迫切需要。它立足社会需求与新媒体环境的变化,重点发展考生在平面及多媒体视觉传达方面的设计、策划与自学能力,目标是造就符合行业要求、具备自我发展潜力的高质量应用型人才。
专业报考条件
只要是在上海市居住或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无论性别、年龄、民族、种族,也不论此前受教育程度如何,都可以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与地点,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需要注意的一点是:申请本专业毕业时,必须提交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
学历层次及规格
该专业属于本科层次,定位是培养视觉传达设计领域的高质量应用型人才。达到相应条件者,可申请本科毕业证书,并能申请艺术学学士学位。
专业培养目标
在人才培养上,该专业要求学生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能够适应社会与经济发展的需要。
毕业生应系统掌握视觉传达设计的基础理论与基本技能,熟悉国家艺术设计领域的政策法规,具备综合的视觉设计与策划能力、自我规划与自学能力,并在平面设计、插图设计、书籍设计、包装设计、视觉形象识别系统设计等方向拥有实际应用能力,可以进入专业设计领域、企业、传播机构、教学科研单位,从事视觉传播方向的设计、教学及管理工作。
专业的基本要求包含以下七个方面:
1.熟悉国家文化艺术领域以及广告宣传、媒体等相关行业的基本政策与法规;
2.掌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3.掌握图形创意设计及其系统化运用方法;
4.具有平面设计师的基本素养和实践能力;
5.了解视觉传达设计领域的发展动态与应用前景;
6.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与实际工作能力,能胜任视觉传达设计相关职业的要求;
7.拥有学习新知识、新技能的能力以及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课程与学分设置
课程 类别 | 序号 | 课程 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考试 方式 | 考试 类别 | 备注 |
公共 基础课 | 1 | 1504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3 | 笔试 | 必 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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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5043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3 | 笔试 | |||
3 | 15044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3 | 笔试 | |||
专业 核心课 | 4 | 00504 | 艺术概论 | 4 | 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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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05424 | 现代设计史 | 3 | 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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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4133 | 色彩构成(实践) | 5 | 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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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4748 | 字体设计(实践) | 4 | 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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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05422 | 版面设计(实践) | 6 | 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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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05421 | 图形创意(实践) | 4 | 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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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4649 | 招贴设计(实践) | 4 | 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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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05426 | 包装设计(实践) | 6 | 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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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14249 | 书籍设计(实践) | 4 | 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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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14230 | 视觉形象识别系统设计(实践) | 7 | 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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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选考课 | 14 | 14963 | 产品开发设计(实践) | 8 | 实践 | 选 考 | 选考不少 于3门课 程,不低 于17学分 |
15 | 13142 | 广告学 | 4 | 笔试 | |||
16 | 00037 | 美学 | 6 | 笔试 | |||
17 | 00642 | 传播学概论 | 6 | 笔试 | |||
18 | 14964 | 展示与陈设(实践) | 6 | 实践 | |||
19 | 13337 | 插画技法(实践) | 5 | 实践 | |||
| 20 | 12101 | 毕业实习 | 不计学分 |
| 必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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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09240 | 毕业设计 | 不计学分 |
| 必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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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学分 | 73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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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00599 | 素描(实践) | 3 | 实践 | 加考 | 非艺术类专业 专科加考课 |
2 | 04315 | 色彩(实践) | 5 | 实践 | |||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凡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自考也在其中)非艺术类专业专科毕业证书、以专升本方式报考本专业的考生,必须加考两门课程——素描(00599)与色彩(04315)。
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要求
课程内的实践考核安排如下:
1.色彩构成,必考,以色彩构成设计的形式独立考核,计5学分;
2.字体设计,必考,以字体设计的形式独立考核,计4学分;
3.图形创意,必考,以图形创意设计的形式独立考核,计4学分;
4.产品开发设计,选考,以产品设计的形式独立考核,计8学分;
5.插画技法,选考,以插图设计的形式独立考核,计5学分。
综合实践考核则包含两项:
1.毕业实习,不计学分,采用撰写实习报告的方式,成绩按百分制评定;
2.毕业设计,不计学分,成绩同样按百分制评定。
其他必要的说明
1.毕业条件:考生须已取得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完成本专业规定课程并修满规定学分,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2.学位申请:符合条件的本专业毕业生,可以申请艺术学学士学位。学位由学校依照《上海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进行授予。
小编寄语:愿你以画笔为帆,在设计的道路上笃行致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