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湖北自考酒店管理专业(本科)考试科目包含《习概》《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英语(专升本)》《线性代数(经管类)》《经济学原理(中级)》《管理学原理(中级)》《旅游接待业》《旅游消费者行为》《酒店管理概论》《酒店餐饮管理实务与操作》《酒店服务心理》《酒店服务实践》《酒店客房管理》《会展场馆经营与管理》等。
专业学历层次及规格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酒店管理(专升本)专业的学历层次为本科,学科门类为管理学,专业类为旅游管理类。
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合格课程门数为15门(其中考试课程相关的实践考核环节部分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总学分为73学分。
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相应课程合格成绩且达到规定学分要求,实践环节考核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经审核通过,由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酒店管理专业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副署,国家承认学历。符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主考学校按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主考学校:湖北经济学院(助学)
专业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湖北自考酒店管理专业(本科)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现代酒店业发展需要,掌握现代酒店管理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管理能力,能够在酒店住宿业或餐饮机构、旅游教育机构等从事酒店管理、接待服务及教育培训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湖北自考酒店管理专业(本科)要求掌握现代酒店经营与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获得现代星级酒店经营与管理的基本训练,具有酒店经营管理的基本能力,具备分析和解决酒店管理问题的实际应用能力。主要包括:
1.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拥有良好团队协作精神,具有国际化、标准化酒店服务与管理的专业素养;
2.掌握管理学及酒店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3.掌握现代酒店经营与管理主要岗位的基本技能,具有酒店服务意识和管理能力;
4.熟悉国家旅游、酒店管理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5.了解酒店管理及其他现代服务业管理的发展趋势;
6.具备较高的外语水平,拥有较好的国际沟通交流能力;
7.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课程设置与学分
专业名称:酒店管理(专升本)专业代码:120902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备注 |
1 | 1504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3 |
|
2 | 15043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3 |
|
3 | 15044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3 |
|
4 | 13000 | 英语(专升本) | 7 |
|
5 | 04184 | 线性代数(经管类) | 4 |
|
6 | 13887 | 经济学原理(中级) | 6 |
|
7 | 13683 | 管理学原理(中级) | 6 |
|
8 | 13996 | 旅游接待业 | 3 | 学位课程 |
13997 | 旅游接待业(实践) | 2 | ||
9 | 14002 | 旅游消费者行为 | 6 |
|
10 | 13906 | 酒店管理概论 | 4 | 学位课程 |
13907 | 酒店管理概论(实践) | 2 | ||
11 | 13902 | 酒店餐饮管理实务与操作 | 4 |
|
13903 | 酒店餐饮管理实务与操作(实践) | 2 |
| |
12 | 13905 | 酒店服务心理 | 4 |
|
13 | 04936 | 酒店服务实践 | 6 | 实践课程 |
14 | 04932 | 酒店客房管理 | 5 |
|
15 | 08887 | 会展场馆经营与管理 | 6 | 学位课程 |
16 | 14786 | 酒店管理毕业论文 | 不计学分 |
|
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要求
1.含实践的课程及实践所占学分:旅游接待业(实践)2学分、酒店管理概论(实践)2学分、酒店餐饮管理实务与操作(实践)2学分、酒店服务实践6学分。
凡理论考试与实践环节考核两部分相结合的课程为一门课程,考生必须取得两个部分的合格成绩方能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2.完成酒店管理毕业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