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东省成人高考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考生应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在校学生包括应届毕业班学生不得报考。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经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核准录取的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指2025年3月31日前可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可报考我省成人高等学校(不含外省高校在我省设立的校外教学点),录取考生2025年春季入学报到时须持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否则不得办理注册手续,同时取消专升本录取资格。

(4)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5)根据卫生部《关于2004年全国成人高校医学类专业招生条件建议的函》(卫科教便函〔2004〕57号)要求,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及以上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②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护士执业证书。

③报考医学门类其它专业的人员应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④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对不符合上述条件且要求报考医学门类的考生,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要以适当方式告知其毕业后所获得的医学成人高等教育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请其慎重报考。

2.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侨民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在有关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报名。

3.考生一般应具有广东省户籍,外省户籍考生应在广东省工作或居住。考生一般应在户籍所在地市报名并参加考试。确需在非户籍所在地市报考的,原则上应在工作或居住所在地市报考,报名时应上传广东省有效期内居住证、社保证明或应届在校就读证明等材料之一。任何成人高校、机构和个人不得组织考生跨省参加成人高考报名、考试。

二、网上报名时间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审核未通过的、申请照顾加分(除原贫困山区县以及25周岁以上照顾加分外)和免试入学等类型的考生还须进行现场审核。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时间为9月9—14日(其中9—12日网上注册与报名)。

报名流程和具体工作安排另文通知。

三、志愿填报

(一)填报时间及方式。考生网上报名同时填报志愿。

(二)志愿设置。专升本考生可填报两所院校志愿;高起本考生可填报一所院校志愿;高起专考生可填报脱产班两所院校志愿、非脱产三所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

(三)志愿填报有关要求。报考高起本的考生,可单报本科,也可兼报专科。兼报专科的考生,如本科未被录取,在参加专科录取时,以语、数、外三科总成绩作为专科录取总成绩。

专升本考生只在专升本栏填报,高起专考生只在专科栏填报,高起本考生可在高起本、高起专栏同时填报。考生所报志愿和专业必须与考试科类、考试科目组相一致。

符合专升本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以及参加下基层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报考本科院校申请免试入学的,只能填报省内高校。

四、考试时间

202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见下表:

1.高中起点升本、专科考试时间表

日期

时间

10月19日

10月20日

9:00-11:00

语文

外语

14:30-16:30

数学

史地(高起本文科)理化(高起本理科)

2.专科起点升本科考试时间表

日期

时间

10月19日

10月20日

9:00-11:30

政治

大学语文、艺术概论、高等数学(二)、民法、教育理论、生态学基础、医学综合

14:30-17:00

英语

 

五、录取

1.录取时间。2024年广东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将于12月中上旬进行,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录取批次。招生录取批次设为第一批专科起点本科,第一批高中起点本科,第二批专科脱产班,第三批专科函授、业余班。

3.分数线划定。成人高校招生录取的最低分数线由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考生统考科目成绩和招生院校招生计划数分招生层次和类别划定。

4.投档。录取时,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在各批次最低分数线上,依据考生院校志愿顺序(即志愿优先原则)和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到低,以一定比例将考生电子档案投给学校,由学校择优录取。

5.录取。考生一般按统考科目的总分录取。对加试科目的要求和使用等,由各成人高校确定,并在招生章程和专业目录上向社会公布。体育类和艺术类须加试的专业,录取时,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根据院校招生计划,依照考生志愿顺序和统考科目成绩总分及术科成绩合格情况投档给招生院校,高校按考生统考科目成绩和加试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6.分数线调整和征集志愿。在录取阶段,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学校计划和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录取分数线。调整录取分数线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省招生办公室统一向社会公布未完成的招生专业和计划,组织符合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征集志愿,进行二次录取。

7.计划调整。录取时,各学校在不突破教育部和省下达的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可根据生源情况自行调整各专业的招生计划,计划调整不得损害考生利益,不得破坏招考公平,不得以任何理由取消已公布专业的招生计划,本省成人高校计划总数调整须报省教育厅计划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执行。各录取批次的院校在每批录取开始前,可根据生源情况向计划管理部门申报调整招生计划,并在每批次第一次投档前,将经批准的调整计划数上报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置入录取系统。

8.录取新生名册和录取通知书。录取新生名册由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生成,并加盖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电子签章),以此作为被正式录取的依据。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录取名册内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毕业学校等信息。《新生录取通知书》由各校自行印制,招生院校必须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核准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新生录取通知书》,负责直接寄送至被录取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