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湖北自考金融学专业(本科)考试科目包含《习概》《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英语(专升本)》《线性代数(经管类)》《政治经济学(中级)》《西方经济学(中级)》《国际金融》《金融市场学》《财务管理学》《证券投资理论与实务》《证券投资理论与实务(实践)》《税收筹划》《金融营销》《金融衍生品投资》《投资银行学》等。
专业学历层次及规格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金融学(专升本)专业的学历层次为本科,学科门类为经济学,专业类为金融学类。
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合格课程门数为15门(其中考试课程相关的实践考核环节部分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总学分为73学分。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相应课程合格成绩且达到规定学分要求,实践环节考核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经审核通过,由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金融学专业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副署,国家承认学历。符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主考学校按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主考学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助学)、武汉理工大学(助学)、湖北大学(助学)、湖北工业大学(助学)、湖北经济学院(助学)、武汉纺织大学(助学)、武汉东湖学院(助学)
专业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湖北自考金融学专业(本科)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具有扎实的经济、金融理论知识和金融业务操作及管理能力,能够在金融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从事金融相关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湖北自考金融学专业(本科)要求掌握金融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金融行业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具有一定的实际金融业务能力和科研能力。主要包括:
1.掌握金融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金融理论前沿和实践发展现状,熟悉金融活动的基本流程;
2.具有处理银行、证券与保险相关业务工作的基本能力;
3.具有较强的金融领域信息检索、搜集、识别、判断和利用信息资料进行综合分析与应用的能力;
4.熟练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具有较强的金融领域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
5.熟悉国家金融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6.掌握一门外语,具有较强的外语综合应用能力;
7.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以及独立获取知识的能力,适应金融理论和实践快速发展的客观需要。
课程设置与学分
专业名称:金融学(专升本) 专业代码:020301K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备注 |
1 | 1504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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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5043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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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5044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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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3000 | 英语(专升本)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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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04184 | 线性代数(经管类)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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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4658 | 政治经济学(中级)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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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3135 | 西方经济学(中级)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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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00076 | 国际金融 | 6 | 学位课程 |
9 | 00077 | 金融市场学 | 5 | 学位课程 |
10 | 00067 | 财务管理学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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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14653 | 证券投资理论与实务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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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54 | 证券投资理论与实务(实践)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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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05175 | 税收筹划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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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08591 | 金融营销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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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0859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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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09092 | 投资银行学 | 5 | 学位课程 |
16 | 14817 | 金融学(本科)毕业论文 | 不计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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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要求
含实践的课程及实践所占学分:证券投资理论与实务(实践)1学分。
凡理论考试与实践环节考核两部分相结合的课程为一门课程,考生必须取得两个部分的合格成绩方能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