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章程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日期:2025-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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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文字版
开头部分一、院校全称 台州科技职业学院
二、浙江省院校代码333
三、校址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嘉木路288号
四、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1.学校成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2.继续教育学院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
3.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五、层次 □ 专科起点本科 □ 高中起点本科 ☑ 高中起点专科
六、学制 2.5年
七、报考条件
年满18周岁,考生应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不招收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
八、招生专业
文史类:市场营销、大数据与会计、学前教育;
理工类:机械制造及自动化、计算机应用技术、智能控制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药品生产技术。
九、办学形式 非脱产
十、颁发学历证
书的院校名称及
证书种类院校名称
台州科技职业学院证书种类
学生通过全国成人高考经录取、注册取得正式学籍。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合格,通过毕业鉴定,将由台州科技职业学院颁发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并上报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学信网可查询,国家承认学历。
十一、学习地点学校通过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的校本部和校外教学点。
十二、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按省教育考试院投档的各专业名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专业录取人数不足 10 人原则上不开班,经征求考生意见后可转入我校相同考试科类的其它专业。
3.学校对符合国家照顾录取条件和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十三、入学复查
被我校录取的成人高考新生,学校将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违反规定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十四、学费
学校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成人高等教育收费的通知》(浙价费[2014]245号)文件规定收取学费。
理工类专业2970元/年,文史类专业2970元/年。
十五、学校联系方式
网 址:https://www.tzvcst.edu.cn/cy 电 话:0576-89188078 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嘉木路288号邮 编:318020
十六、附则
本章程由台州科技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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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来源
- 发布日期
- 2025-01-01
- 文件类型
- PDF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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