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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章程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日期:2025-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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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头部分

一、院校全称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浙江省院校代码605

三、校址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白云街道江源路18号

四、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1.学校成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2.学校科学研究与社会合作处是招生工作的主管部门,继续教育学院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

3.学校纪检室对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五、层次 □ 专科起点本科 □ 高中起点本科 ☑ 高中起点专科

六、学制 最短学制2.5年

七、报考条件

报考高中起点专科考生必须是: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八、招生专业

理工类:护理、中药学、计算机应用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文史类:市场营销、在数据与会计、金融服务与管理;

九、办学形式 非脱产

十、颁发学历证

书的院校名称及

证书种类院校名称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

凡经成人高考被我校录取的学生,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由我校颁发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毕业证书,学校负责电子注册,可网上查询,国家承认学历。

十一、学习地点

校本部或学校通过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的校外教学点开展教学活动,具体详见《2025 年衢州职业技术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报考指南》

十二、录取规则

1.根据省教育考试机构划定的各批最低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录取工作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

2.专业录取人数不足 15 人不开班,经征求考生意见后可转入我校相同考试科类的其它专业。

3.学校录取结果通过我校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公布。

十三、入学复查

被我校录取的成人高考新生,学校将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违反规定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十四、学费

学校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成人高等教育收费的通知》(浙价费[2014]245 号)文件规定收取学费。

理工类专业学费为 3300元/年,文史类专业2970 元/年。

十五、学校联系方式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站:https://jxjy.qzct.net/电话:0570-8068300、8068600 通讯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白云街道江源路18号衢州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邮编:324000。

十六、附则

本章程由衢州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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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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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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