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湖北自考学前教育专业(专科)考试科目包含《习概》《毛概》《思想道德与法治》《教师职业道德与专业发展》《幼儿园教育基础》《学前儿童发展》《学前儿童保育学》《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组织》《幼儿游戏的支持与指导》《学前教育史》《学前儿童科学教育》《学前儿童语言教育》《学前儿童健康教育》《学前儿童艺术教育》《学前儿童社会教育》《幼儿教师实习指导》等。
专业学历层次及规格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科)专业的学历层次为专科,专业大类为教育与体育大类,专业类别为教育类。
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合格课程门数为15门(其中考试课程相关的实践考核环节部分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总学分为70学分。
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相应课程合格成绩且达到规定学分要求,实践环节考核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经审核通过,由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学前教育专业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副署,国家承认学历。
主考学校:华中师范大学、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助学)、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助学)、武昌理工学院(助学)、湖北师范大学(助学)、黄冈师范学院(助学)
专业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湖北自考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良好的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较强的职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热爱儿童,认同学前教育价值,掌握学前儿童保育与教育基本知识,具备初步的学前儿童保育与教育实践能力,具有专业学习与提升的意识,掌握基本的沟通与合作技巧,能够胜任托幼机构及其他相关学前教育机构相关岗位工作的高素质教育工作者。
湖北自考学前教育专业(专科)要求基本掌握学前儿童保育与教育专业知识,具备胜任托幼机构及其他相关机构教育工作的基本能力和素养。主要包括:
1.践行师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的意愿,认同教师工作的意义和专业性,有爱心、责任心,工作细心、耐心。
2.学会保教。具有基本的科学和人文素养,初步掌握幼儿园保教活动的基本方法和策略;能够合理安排一日生活、创设环境、组织活动,有观察、倾听幼儿的意识。
3.学会育人。了解幼儿园班级的特点,建立班级秩序与规则,创设良好的班级环境;注意自身的言行举止;了解幼儿社会性情感发展的特点和规律,理解园所文化和一日生活对幼儿发展的价值,尝试利用多种教育契机和资源育人。
4.学会发展。具有专业发展意识,能够不断学习与提升;具有团队协作意识,掌握沟通与合作技能。
课程设置与学分
专业名称:学前教育(专科) 专业代码:570102K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备注 |
1 | 1504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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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5041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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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5042 | 思想道德与法治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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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09277 | 教师职业道德与专业发展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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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2339 | 幼儿园教育基础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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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2340 | 学前儿童发展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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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30001 | 学前儿童保育学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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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30002 | 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组织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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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4601 | 幼儿游戏的支持与指导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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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02 | 幼儿游戏的支持与指导(实践)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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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00402 | 学前教育史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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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14497 | 学前儿童科学教育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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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14504 | 学前儿童语言教育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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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30004 | 学前儿童健康教育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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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30005 | 学前儿童艺术教育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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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30006 | 学前儿童社会教育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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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12349 | 幼儿教师实习指导 | 6 | 实践课程 |
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要求
含实践的课程及实践所占学分:幼儿游戏的支持与指导(实践)2学分、幼儿教师实习指导6学分。
凡理论考试与实践环节考核两部分相结合的课程为一门课程,考生必须取得两个部分的合格成绩方能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