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广西自考环境设计专业(本科)主要考试科目有习概、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英语(专升本)、图案、光与色彩、环境行为与心理学、景观设计、设计标准与规范、设计表达、室内构造与材料学、计算机辅助设计、工程实习、家居产品设计等等。
专业培养目标
广西自考环境设计专业(本科)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具备环境设计专业相关方向(如建筑室内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室内外家具设计、公共环境设施设计、室内陈设设计、室内外照明设计等)的方案设计能力和深化设计能力,能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生产单位从事主创设计和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专业培养要求
广西自考环境设计专业(本科)要求掌握环境设计专业相关方向的基础理论、设计方法、技术要求和设计规范等相关知识,掌握专项设计能力和综合设计能力,具备各类专业设计应用软件的基本操作技能。主要包括:
1.掌握环境设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建筑室内设计或园林景观设计以及对应相关的家具设计、设施设计、陈设设计、照明设计等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
3.具备建筑室内设计或园林景观设计以及对应相关的家具设计、设施设计、陈设设计、照明设计等深化设计能力或技术设计能力;
4.掌握与本专业相关的设计规范和制图规范;
5.具备设计表达和施工图设计能力;
6.掌握设计表达、设计沟通和设计组织能力;
7.熟悉国家环境设计领域的相关政策与法规;
8.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能力。
专业学历层次与规格
本专业属于本科层次,实行学分制。各门课程考试采用百分制计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后,取得该课程学分。
广西自考环境设计专业(本科)考试计划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依据教育部办公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制定,必考课程14门(其中理论考试课程对应的实践课程不计入课程总门数),毕业总学分73学分。
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全部必考课程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以及其他实践环节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经考生申请,由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本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副署,国家承认学历。考生申请毕业时须持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凡符合主考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考生,可按规定向主考学校申请,经主考学校审核通过后授予学士学位。
课程设置与学分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属性 |
1 | 1504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3 | 公共课 |
2 | 15043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3 | 公共课 |
3 | 15044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3 | 公共课 |
4 | 13000 | 英语(专升本) | 7 | 公共课 |
5 | 01858 | 图案 | 7 | 专业课 |
6 | 13685 | 光与色彩 | 4 | 专业课 |
7 | 13740 | 环境行为与心理学 | 4 | 专业课 |
8 | 13897 | 景观设计 | 8 | 专业课 |
9 | 14165 | 设计标准与规范 | 6 | 专业课 |
10 | 14166 | 设计表达(环境设计) | 4 | 专业课 |
11 | 14234 | 室内构造与材料学 | 6 | 专业课 |
12 | 04856 | 计算机辅助设计(实践) | 5 | 实践课 |
13 | 13643 | 工程实习(实践) | 8 | 实践课 |
14 | 14985 | 家居产品设计(实践) | 5 | 实践课 |
15 | 07999 | 毕业设计 | 0 | 毕业考核 |
实践性环节学习及毕业考核要求
1.实践课程学习考核内容和要求,由主考学校制定并向社会公布。主考学校负责组织实践考核和成绩评定。
2.考生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须按照主考学校的要求参加毕业设计考核。
其它说明
笔试课程使用教材以广西招生考试院当次考试公布的信息为准,实践课程使用教材由主考学校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