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广东自考环境设计专业(本科)设置的课程包含: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计算机辅助设计、光与色彩、环境行为与心理学、景观设计、设计标准与规范、设计表达(环境设计)、室内构造与材料学等科目。
专业学历层次及规格
该专业属于本科层次,总体培养水平对标普通高等学校同层次学历的要求。
课程实行学分制管理,笔试类课程按百分制评定,达到60分即为合格;任何一门课程成绩合格后,即可取得该课程对应的学分。全部课程分必考与选考两类:必考课共11门,选考课共6门,毕业总学分不得少于73学分。
关于毕业与证书:考生须持有具备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完成规定的毕业设计或其他实践性学习环节任务并达到合格,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后,由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证书上有主考学校副署,其本科学历获国家承认。
此外,符合相应学位条件的自考本科毕业生,可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等相关规定授予相应学位。
专业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在人才培养方向上,广东自考环境设计专业(本科)面向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群,注重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养成,使考生适应社会与经济发展的需要,掌握环境设计相关方向(涵盖建筑室内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室内外家具设计、公共环境设施设计、室内陈设设计、室内外照明设计等)的方案设计与深化设计能力,毕业后可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生产单位承担主创设计、管理等工作,成为应用型专门人才。
该专业要求考生掌握环境设计相关方向的基础理论、设计方法、技术要求和设计规范等知识,具备专项设计与综合设计能力,并能操作各类专业设计应用软件。具体要求如下:
1.掌握环境设计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2.掌握建筑室内设计或园林景观设计,以及对应的家具设计、设施设计、陈设设计、照明设计等方向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
3.具备上述方向的深化设计能力或技术设计能力;
4.掌握与本专业相关的设计规范和制图规范;
5.具备设计表达和施工图设计能力;
6.掌握设计表达、设计沟通和设计组织能力;
7.熟悉国家环境设计领域的相关政策与法规;
8.具备学习新知识、新技能的能力和一定的创新能力。
专业课程设置与学分
类型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类型 | 考试方式 |
001 | 1504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3 | 必考 | 笔试 |
002 | 15043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3 | 必考 | 笔试 |
003 | 15044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3 | 必考 | 笔试 |
004 | 04856 | 计算机辅助设计 | 5 | 必考 | 实践 |
005 | 13685 | 光与色彩 | 4 | 必考 | 实践 |
006 | 13740 | 环境行为与心理学 | 4 | 必考 | 笔试 |
007 | 13897 | 景观设计 | 8 | 必考 | 实践 |
008 | 14165 | 设计标准与规范 | 6 | 必考 | 笔试 |
009 | 14166 | 设计表达(环境设计) | 4 | 必考 | 实践 |
010 | 14234 | 室内构造与材料学 | 6 | 必考 | 实践 |
011 | 14795 | 环境设计毕业设计 | 不计学分 | 必考 | 实践 |
101 | 00707 | 建筑设计基础 | 4 | 选考 | 实践 |
102 | 05415 | 环境空间装饰设计 | 8 | 选考 | 实践 |
103 | 06216 | 中外建筑史 | 5 | 选考 | 笔试 |
104 | 10420 | 装饰表现 | 5 | 选考 | 实践 |
105 | 13000 | 英语(专升本) | 7 | 选考 | 笔试 |
106 | 13643 | 工程实习 | 8 | 选考 | 实践 |
课程与毕业学分:必考课11门,选考课6门,毕业总学分不得少于73学分。 | |||||
几点说明:
1.101至106课程中,选考学分须不少于27学分。
2.申请毕业时,须持有具备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3.考试方式标注为“实践”的课程,其考核要求按主考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要求
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要求由主考学校负责发布并向社会公布,考核成绩由主考学校评定,再按要求上报。
该环节采用五级评分制,等级依次为:不合格、合格、中等、良好、优秀。对应百分制折算标准为:59分(含)以下为不合格,60至69分为合格,70至79分为中等,80至89分为良好,90至100分为优秀。
港澳台考生加考课程
类型 |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港澳台考生 | 1 | 00341 | 公文写作与处理 | 6 |
2 | 05679 | 宪法学 | 4 | |
3 | 00144 | 企业管理概论 | 5 | |
4 | 00024 | 普通逻辑 | 4 | |
港澳台考生 | 1 | 00107 | 现代管理学 | 6 |
2 | 00321 | 中国文化概论 | 5 | |
3 | 00031 | 心理学 | 4 | |
4 | 00024 | 普通逻辑 | 4 |
相关说明:
1.专科层次专业(专科)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下称思政课)共三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代码:15040,3学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5041,3学分)、《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代码:15042,3学分)。其中,行政管理专业(新专业代码:590206)考生如不考思政课,须加考序号2、3、4课程;
法律事务专业(新专业代码:580401)考生如不考思政课,须加考序号1、3、4课程;其余专科专业考生如不考思政课,须加考序号1、2、4课程。
2.本科层次专业(专升本)的思政课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代码:15040,3学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代码:15043,3学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代码:15044,3学分)。其中,日语专业(专业代码050207)考生如不考思政课,须加考序号1、3、4课程;其他本科专业考生如不考思政课,须加考序号1、2、4课程。
小编寄语:愿你在书山路上步履不停,学有所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