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福建自考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专科)考试科目主要有计算机应用基础、英语(专)、高等数学(经管类)、习概、毛概、思想道德与法治、经济法概论(财经类)、劳动经济学、管理学原理(初级)、人力资源管理(初级)、经济学原理(初级)、人力资源管理初级实验等。
专业报考条件
凡中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限制,均可报考。
学历层次和规格
本专业为高等教育专科层次。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注重考核应考者掌握基础知识的程度,以及应用基础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故其专业培养规格相当于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专科水平,但专业课程的设置更具合理。
本专业考试课程总共16门,总学分为74学分。
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
福建自考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专科)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良好的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较强的职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具备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基础理论知识,掌握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数学、统计学的基本知识和能力,能够在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人员招聘、培训、绩效考核、薪酬管理、员工关系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二)培养要求
福建自考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专科)要求初步掌握经济学、管理学、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人际沟通、统计等方面的基本能力,具备招聘、培训、绩效考核、薪酬管理等方面的实践技能。主要包括:
1.掌握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具备人员招聘、培训、绩效考核、薪酬管理的基本操作技能;
3.具备人力资源招聘、培训的基本能力,满足企事业单位相关岗位的工作需求;
4.熟悉国家经济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方面的基本政策和法规;
5.掌握必要的数学和计算机基础知识,有一定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
6.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课程与学分设置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课程类别 | 学分 | 考核方式 | 考试类型 |
|---|---|---|---|---|---|---|
1 | 00018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必设1 | 2 | 笔试 | 国考 |
2 | 00019 |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 必设1 | 2 | 实践 | 省考 |
3 | 13124 | 英语(专) | 必设1 | 7 | 笔试 | 国考 |
4 | 13125 | 高等数学(经管类) | 必设1 | 6 | 笔试 | 国考 |
5 | 1504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必设1 | 3 | 笔试 | 国考 |
6 | 15041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必设1 | 3 | 笔试 | 国考 |
7 | 15042 | 思想道德与法治 | 必设1 | 3 | 笔试 | 国考 |
8 | 00043 |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 必设2 | 4 | 笔试 | 国考 |
9 | 00164 | 劳动经济学 | 必设2 | 6 | 笔试 | 省考 |
10 | 13126 | 管理学原理(初级) | 必设2 | 5 | 笔试 | 国考 |
11 | 13136 | 人力资源管理(初级) | 必设2 | 6 | 笔试 | 国考 |
12 | 13886 | 经济学原理(初级) | 必设2 | 5 | 笔试 | 国考 |
13 | 14105 | 人力资源管理初级实验(实践) | 必设2 | 2 | 实践 | 省考 |
14 | 00065 |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 选设 | 6 | 笔试 | 国考 |
15 | 00163 | 管理心理学 | 选设 | 5 | 笔试 | 国考 |
16 | 00167 | 劳动法 | 选设 | 4 | 笔试 | 省考 |
17 | 04759 | 财经应用文写作 | 选设 | 5 | 笔试 | 省考 |
专业备注:
1.本专业考试课程16门,总学分74学分。
2.课程“高等数学(经管类)(13125)”(6学分)可以用两门“笔试”课程学分顶替,要求达到6学分及以上。
3.课程“英语(专)(13124)”(7学分)可以用两门“笔试”课程学分顶替,要求达到7学分及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