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北京自考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专科)考试科目包含思想道德与法治、毛概、英语(专)、计算机应用基础、高等数学(经管类)、经济学原理(初级)、管理学原理(初级)、经济法概论(财经类)、人力资源管理(初级)、劳动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初级实验、管理研究方法与写作、员工福利管理、职业生涯与人生规划、有效沟通、员工关系管理等。
专业报考条件
报考者不受年龄、学历、职业的限制,凡取得北京市户籍或在北京市常住的人员(取得北京市居住证)均可注册报考本专业。
专业培养目标
北京自考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专科)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良好的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较强的职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具备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基础理论知识,掌握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数学、统计学的基本知识和能力,能够在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人员招聘、培训、绩效考核、薪酬管理、员工关系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专业培养要求
北京自考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专科)要求初步掌握经济学、管理学、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人际沟通、统计等方面的基本能力,具备招聘、培训、绩效考核、薪酬管理等方面的实践技能。主要包括:
1.掌握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具备人员招聘、培训、绩效考核、薪酬管理的基本操作技能;
3.具备人力资源招聘、培训的基本能力,满足企事业单位相关岗位的工作需求;
4.熟悉国家经济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方面的基本政策和法规;
5.掌握必要的数学和计算机基础知识,有一定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
6.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学历层次和规格
本专业在总体上与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相应专业的水平要求一致。凡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16门课程合格成绩,累计达到73学分及以上,思想品德符合要求者,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课程设置与学分
专业代码:01A0310(国家代码590202)
课程 类别 | 序号 | 课程 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考核 方式 | 说明 |
必 设 课 程 | 1 | 1504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3 | 笔试 | 必考课程 12门,共 54学分 |
2 | 15041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3 | 笔试 | ||
3 | 15042 | 思想道德与法治 | 3 | 笔试 | ||
4 | 13124 | 英语(专) | 7 | 笔试 | ||
5 | 10018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4 | 实践 | ||
6 | 13125 | 高等数学(经管类) | 6 | 笔试 | ||
7 | 13886 | 经济学原理(初级) | 5 | 笔试 | ||
8 | 13126 | 管理学原理(初级) | 5 | 笔试 | ||
9 | 00043 |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 4 | 笔试 | ||
10 | 13136 | 人力资源管理(初级) | 6 | 笔试 | ||
11 | 00164 | 劳动经济学 | 6 | 笔试 | ||
12 | 14105 | 人力资源管理初级实验(实践) | 2 | 实践 | ||
选 设 课 程 | 13 | 14904 | 管理研究方法与写作(实践) | 5 | 实践 | 选考不 少于4门 课程, 学分不 少于 19学分 |
14 | 14905 | 员工福利管理 | 5 | 笔试 | ||
15 | 14906 | 职业生涯与人生规划(实践) | 5 | 实践 | ||
16 | 14907 | 有效沟通(实践) | 4 | 实践 | ||
17 | 14908 | 员工关系管理 | 4 | 笔试 |
考核方式说明
1. 本专业所列笔试课程,均采用闭卷考试的办法,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
2. 实践课程按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级制计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