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江苏自考小学教育专业(本科)考试科目包含习概、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专升本)、日语(专升本)、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小学课程与教学设计、小学教育管理、小学教育研究方法、小学综合性学习与跨学科教学、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小学语文教学研究、小学数学教学研究、小学生心理辅导、小学创造教育、现代教育技术(一)等。
专业报考条件
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等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注册报考本专业。
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
1.培养目标
江苏自考小学教育专业(本科)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热爱小学教育事业,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尊重儿童发展规律,具备从事小学教师职业的相关理论、知识和技能,具有一定的教育研究能力和专业发展意识,能够胜任小学教育教学和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一专多能”应用型人才。
2.基本要求
在政治思想方面:要求应考者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服务。
在业务知识和能力方面:要求应考者掌握小学相关学科教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获得儿童教育技能的基本训练,具备小学教育领域教学和管理的基本能力。主要包括:
(1)掌握小学教育教学的基本理论与知识,掌握主教模块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和基本技能,具有知识整合和跨学科教学能力;
(2)了解小学教育和养成教育的特点,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掌握班级组织与建设工作的规律和基本方法,胜任班主任工作;
(3)热爱小学教育事业,理解小学教育工作的意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践行良好师德;
(4)掌握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能够给予适合的教育;
(5)具有一定的教育问题意识和教育研究能力,具有终身学习与专业发展意识,能够适应时代和教育发展需求进行学习和职业生涯规划;
(6)具有综合的人文与科学素养,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艺术修养。
学历层次与规格
本专业为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层次,在总体上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相应专业的本科水平一致。
本专业各门课程采用学分计算,各门课程考试采用百分制计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后,获得该课程学分。
凡持有具备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14门课程的合格成绩,累计达到73学分,毕业论文考核成绩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小学教育专业本科毕业证书。
凡符合主考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应考者,可按规定向主考学校申请学士学位,经主考学校学位委员会评审通过后由主考学校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证书。
考试课程与学分
| 序号 | 课程代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
|---|---|---|---|---|
| 1 | 1504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3 | |
| 2 | 15043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3 | |
| 3 | 15044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3 | |
| 4 | 13000 | 英语(专升本) ♦ | 任选一门 | 7 |
| 4 | 14970 | 日语(专升本) ♦ | 7 | |
| 5 | 00466 |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 6 | |
| 6 | 14449 | 小学课程与教学设计 ♦ | 6 | |
| 6 | 14450 | 小学课程与教学设计(实践) | 1 | |
| 7 | 14445 | 小学教育管理 | 6 | |
| 7 | 14446 | 小学教育管理(实践) | 1 | |
| 8 | 14448 | 小学教育研究方法 | 5 | |
| 9 | 14463 | 小学综合性学习与跨学科教学(实践) | 1 | |
| 9 | 14462 | 小学综合性学习与跨学科教学 | 5 | |
| 10 | 14444 | 小学教师专业发展 | 5 | |
| 11 | 03329 | 小学语文教学研究 ♦ | 任选一门 | 5 |
| 11 | 03330 | 小学数学教学研究 ♦ | 5 | |
| 12 | 14452 | 小学生心理辅导 | 5 | |
| 13 | 08329 | 小学创造教育 ♦ | 6 | |
| 14 | 08328 | 现代教育技术(一) ♦ | 5 | |
| 15 | 10242 | 小学教育毕业论文 | 0 | |
| 学分合计 | 不少于73学分 | |||
在职教师或前置学历为师范教育类专业的考生需完成小学研究课程的设计与讲授。
非在职教师且前置学历为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的考生应完成不少于6周的教育实习,撰写实习报告。
课程中以 ♦ 结尾的为学位课程,学位授予条件按主考学校学士学位授予相关文件执行。
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要求
1.含实践的课程及实践所占学分:小学课程与教学设计(1)、小学教育管理(1)、小学综合性学习与跨学科教学(1)。
2.理论课程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该课程的实践考核。
3.实践性环节的内容、要求和考核办法,由各门课程的自学考试大纲规定,实践性环节的考核由主考学校负责实施。
4.在职教师或前置学历为师范教育类专业的应考者需完成小学研究课程的设计与讲授。
5.非在职教师且前置学历为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的应考者应完成不少于6周的教育实习,并撰写实习报告。
6.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须按照主考学校的要求撰写毕业论 文,毕业论文完成后由主考学校组织评阅答辩。毕业论文采用等级制计分,成绩分为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合格(60—69分)、不合格(60分以下)。
其他必要说明
1.参加本专业相关课程学习需具有教育学、心理学等本专业所需的基础知识。
2.笔试课程使用的教材及考试大纲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当次考试公布的信息为准,实践课程使用的教材及考试大纲以主考学校当次考核公布的信息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