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湖北自考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专科)考试科目包含《习概》《毛概》《思想道德与法治》《英语(专)》《计算机应用基础》《高等数学(经管类)》《经济学原理(初级)》《管理学原理(初级)》《经济法概论(财经类)》《人力资源管理(初级)》《劳动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初级实验》《公文写作与处理》《人力资源政策与法规》《管理心理学》《人际关系学》等。
专业学历层次及规格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力资源管理(专科)专业的学历层次为专科,专业大类为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专业类为公共管理类。
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合格课程门数为15门(其中考试课程相关的实践考核环节部分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总学分为73学分。
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相应课程合格成绩且达到规定学分要求,实践环节考核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经审核通过,由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副署,国家承认学历。
专业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湖北自考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专科)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良好的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较强的职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具备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基础理论知识,掌握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数学、统计学的基本知识和能力,能够在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人员招聘、培训、绩效考核、薪酬管理、员工关系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湖北自考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专科)要求初步掌握经济学、管理学、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人际沟通、统计等方面的基本能力,具备招聘、培训、绩效考核、薪酬管理等方面的实践技能。主要包括:
1.掌握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具备人员招聘、培训、绩效考核、薪酬管理的基本操作技能;
3.具备人力资源招聘、培训的基本能力,满足企事业单位相关岗位的工作需求;
4.熟悉国家经济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方面的基本政策和法规;
5.掌握必要的数学和计算机基础知识,有一定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
6.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课程设置与学分
专业名称:人力资源管理(专科)专业代码:590202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备注 |
1 | 1504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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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5041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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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5042 | 思想道德与法治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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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3124 | 英语(专)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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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00018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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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9 |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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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3125 | 高等数学(经管类)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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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3886 | 经济学原理(初级)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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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3126 | 管理学原理(初级)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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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00043 |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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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3136 | 人力资源管理(初级)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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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00164 | 劳动经济学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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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14105 | 人力资源管理初级实验(实践)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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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00341 | 公文写作与处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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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11760 | 人力资源政策与法规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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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00163 | 管理心理学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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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03291 | 人际关系学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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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要求
含实践的课程及实践所占学分: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2学分、人力资源管理初级实验(实践)2学分。凡理论考试与实践环节考核两部分相结合的课程为一门课程,考生必须取得两个部分的合格成绩方能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