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湖南自考环境设计专业(本科)主要考试科目有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计算机辅助设计(实践)、环境行为与心理学、光与色彩、设计标准与规范、设计表达(环境设计)、室内设计、景观设计、室内构造与材料学、环境生态学等等。
专业培养目标
湖南自考环境设计专业(本科)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具备环境设计专业相关方向(如建筑室内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室内外家具设计、公共环境设施设计、室内陈设设计、室内外照明设计等)的方案设计能力和深化设计能力,能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生产单位从事主创设计和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湖南自考环境设计专业(本科)要求掌握环境设计专业相关方向的基础理论、设计方法、技术要求和设计规范等相关知识,掌握专项设计能力和综合设计能力,具备各类专业设计应用软件的基本操作技能。主要包括:
1.掌握环境设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建筑室内设计或园林景观设计以及对应相关的家具设计、设施设计、陈设设计、照明设计等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
3.具备建筑室内设计或园林景观设计以及对应相关的家具设计、设施设计、陈设设计、照明设计等深化设计能力或技术设计能力;
4.掌握与本专业相关的设计规范和制图规范;
5.具备设计表达和施工图设计能力;
6.掌握设计表达、设计沟通和设计组织能力;
7.熟悉国家环境设计领域的相关政策与法规;
8.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能力。
课程设置与学分
本专业主干学科为艺术学、设计学、建筑学。参加本专业相关课程学习需具有设计概论、人体工程学应用、形态与空间造型等本专业所需的基础知识。
本专业课程设置如下表,必考课程为10门,学分为46 分。选考门数不少于4门,学分不低于27 分。考试课程相关的实践考核环节部分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
专业名称:环境设计 专业代码:130503
课程类别 |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备注 | |
必考课 | 思政课 | 1 | 1504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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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5043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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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5044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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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课 | 4 | 04856 | 计算机辅助设计(实践)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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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3740 | 环境行为与心理学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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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3685 | 光与色彩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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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4165 | 设计标准与规范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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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4166 | 设计表达(环境设计)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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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00709 | 室内设计 | 8 | 任选一门 | ||
13897 | 景观设计 | 8 | ||||
10 | 14234 | 室内构造与材料学 | 6 | 任选一门 | ||
13745 | 环境生态学 | 6 | ||||
选考课 | 推荐 选考课 | 11 | 13000 | 英语(专升本) | 7 | 选考门数 不少于 4门,学 分不低于 27分。 |
12 | 06216 | 中外建筑史 | 5 | |||
13 | 00707 | 建筑设计基础 | 4 | |||
14 | 05415 | 环境空间装饰设计 | 8 | |||
15 | 13643 | 工程实习(实践) | 8 | |||
16 | 10415 | 装饰材料(实践) | 6 | |||
17 | 07844 | 人工智能导论 | 4 | |||
18 | 03453 | 创业学 | 6 | |||
毕业环节 | 19 | 06999 | 毕业论文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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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学分 | 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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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考生取得理论课程考试合格成绩后,方可报考相应的课程实践。
2.考生取得所有理论课程考试及相应课程实践的合格成绩后,方可报考毕业论文。
3.光与色彩(代码:13685)、设计表达(环境设计)(代码:14166)课程为“强实践”课程。
毕业要求
1.凡取得本考试计划规定15门课程(包括毕业论文)的合格成绩,学分累计达73 分及以上,政治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可申请办理本专业毕业证书。
2.本专业为专科起点本科层次,考生申请毕业时须提供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