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广西自考学前教育专业(本科)主要考试科目有习概、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英语(专升本)、学前教育原理、学前比较教育、学前教育史、学前教育心理学、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幼儿园组织与管理、学前教育研究方法、学前儿童特殊教育、幼儿教育名著导读、幼儿游戏理论与指导、幼儿园课程与教学等等。
专业培养目标
广西自考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的师德规范和高尚的教育情怀,系统掌握学前儿童保育与教育知识,具备较强的学前儿童保育与教育实践能力,具有终身学习意愿,善于沟通与合作,能适应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与改革需要,能够在学前教育机构及其他相关机构从事保教、科研和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专业培养要求
广西自考学前教育专业(本科)要求全面掌握学前儿童保育与教育知识,具备在学前教育机构及其他相关机构从事保教、科研和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专业能力和专业素养。主要包括:
(一)践行师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立志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认同教师工作的意义和专业性,具有积极的情感、端正的态度、正确的价值观,树立科学的儿童观,做幼儿健康成长的启蒙者和引路人。
(二)学会保教。具有一定的科学和人文素养,理解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了解相关学科基本知识,掌握幼儿园教育教学的目标、任务、内容、基本要求,掌握开展幼儿园教育教学的基本方法和策略,注重知识的联系与整合;能够科学规划幼儿在园一日活动,创设适宜幼儿学习与发展的环境,合理组织幼儿园的教学、游戏和生活活动,具有观察幼儿、与幼儿谈话并能记录与分析的能力,具有幼儿园活动评价能力。
(三)学会育人。熟悉幼儿园班级的特点,掌握幼儿园班级管理的内容和要求,能够建立班级秩序与规则,创设良好班级环境,营造积极的班级氛围;为人师表,发挥自身的榜样作用;熟悉幼儿社会性情感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注重培育幼儿良好的意志品质和行为习惯,理解环境的育人价值,充分利用多种教育契机,综合利用幼儿园、家庭和社区各种资源全面育人。
(四)学会发展。具有自主学习与终身学习的意识;了解国内外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动态,能够适应时代和教育发展需求,进行学习和职业生涯规划;具有一定创新意识,尝试运用批判性思维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有团队协作精神,具备沟通与合作能力。
专业主干学科
教育学、心理学
专业学历层次与规格
本专业属于本科层次,实行学分制。各门课程考试采用百分制计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后,取得该课程学分。
广西自考学前教育专业(本科)考试计划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依据教育部办公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制定,必考课程15 门(其中理论考试课程对应的实践课程不计入课程 总门数),毕业总学分73学分。
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全部必考课程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以及其他实践环节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经考生申请,由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副署,国家承认学历。考生申请毕业时须持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凡符合主考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考生,可按规定向主考学校申请,经主考学校审核通过后授予学士学位。
课程设置与学分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属性 |
1 | 1504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3 | 公共课 |
2 | 15043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3 | 公共课 |
3 | 15044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3 | 公共课 |
4 | 13000 | 英语(专升本) | 7 | 公共课 |
5 | 00398 | 学前教育原理 | 6 | 专业课 |
6 | 00401 | 学前比较教育 | 6 | 专业课 |
7 | 00402 | 学前教育史 | 6 | 专业课 |
8 | 00882 | 学前教育心理学 | 6 | 专业课 |
9 | 12344 |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 | 4 | 专业课 |
10 | 13147 | 幼儿园组织与管理 | 5 | 专业课 |
13148 | 幼儿园组织与管理(实践) | 1 | 实践课 | |
11 | 13213 | 学前教育研究方法 | 5 | 专业课 |
13214 | 学前教育研究方法(实践) | 1 | 实践课 | |
12 | 14501 | 学前儿童特殊教育 | 4 | 专业课 |
13 | 14600 | 幼儿教育名著导读 | 3 | 专业课 |
14 | 14603 | 幼儿游戏理论与指导 | 3 | 专业课 |
14604 | 幼儿游戏理论与指导(实践) | 1 | 实践课 | |
15 | 14605 | 幼儿园课程与教学 | 4 | 专业课 |
14606 | 幼儿园课程与教学(实践) | 2 | 实践课 | |
16 | 06999 | 毕业论文 | 0 | 毕业考核 |
实践性环节学习及毕业考核要求
1.实践课程学习考核内容和要求,由主考学校制定并向社会公布。主考学校负责组织实践考核和成绩评定。
2.凡包含理论考试与实践环节考核两部分的课程,考生须取得两个部分的合格成绩方能获得该门课程学分。
3.考生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须按照主考学校的要求撰写毕业论文并答辩。
其它说明
笔试课程使用教材以广西招生考试院当次考试公布的信息为准,实践课程使用教材由主考学校公布。

